新華社北京10月13日電 近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印發了《深化新時代教育評價改革總體方案》,明確了5個方面22項重點改革任務。
教育部負責人介紹,方案圍繞黨委和政府、學校、教師、學生、社會五類主體,堅持破立結合,系統設計改革任務。對于黨委和政府教育工作的評價改革,“破”的是短視行為和功利化傾向,“立”的是科學履行職責的體制機制,相應提出完善黨對教育工作全面領導的體制機制、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、堅決糾正片面追求升學率傾向3項任務。在改革學校評價方面,“破”的是重分數輕素質等片面辦學行為,“立”的是立德樹人落實機制,相應提出堅持把立德樹人成效作為根本標準、完善幼兒園評價、改進中小學校評價、健全職業學校評價、改進高等學校評價5項任務。
據介紹,改革教師評價,“破”的是重科研輕教學、重教書輕育人等行為,“立”的是潛心教學、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,相應提出堅持把師德師風作為第一標準、突出教育教學實績、強化一線學生工作、改進高校教師科研評價、推進人才稱號回歸學術性榮譽性5項任務。改革學生評價,“破”的是以分數給學生貼標簽的不科學做法,“立”的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育人要求,相應提出樹立科學成才觀念、完善德育評價、強化體育評價、改進美育評價、加強勞動教育評價、嚴格學業標準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7項任務。改革用人評價,“破”的是文憑學歷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觀,“立”的是以品德和能力為導向的人才使用機制,相應提出樹立正確用人導向、促進人崗相適2項任務。
【編輯:胡慧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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